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22日在启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周东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启东“勇当江苏沿海开发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工作,四年共受理案件50647件,审执结50463件,一线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204件,圆满完成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等任务。
一、积极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年来,我们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1933件,审结1929件。坚持依法“严打”方针,重点打击放火、涉黑、涉毒、寻衅滋事等各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先后审结以朱某、袁某等为首的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56人获刑。加强职务犯罪审判,依法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58件,判处64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加大对醉酒驾车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审结醉酒驾车案件29件29人,并在驾驶员培训中心、职业学校等地开展集中宣判活动三次,实现了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妥善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利益协调职能,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共审结民事案件31825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5%。积极组织诉前协调和诉讼调解,妥善解决了135名赴利比亚务工人员追索出国劳务费、寅兴垦区167名养殖户要求财产赔偿、大兴镇村1468位村民追索菜油款等一大批群体性纠纷。制定出台《关于行政争议预警机制的若干规定》,建立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行政案件撤诉率超过50%,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进一步丰富信访工作举措,转变处访方式,加强源头治访力度,共排查稳控重大信访矛盾36件,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246件,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民生权益。四年来,共执结案件16416件,执行标的额达12亿余元。制定《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执行曝光制度的若干规定》等10多个文件,进一步健全执行制度体系。加大对重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妥善执结三玲针织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为11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近60万元,该案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保护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整合执行救助基金、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和信访救助基金为司法救助基金,在市政府支持下向亟需救济的特困涉诉群众发放救助款120万余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率先发展大局
四年来,我们准确把握审判规律,及时研究、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启东沿江沿海开发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转型取得新突破。注重发现和总结类型化纠纷中所隐藏的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先后提交《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情况的报告》、《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个报告,提升了司法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工业园区和国土部门依法回收、回购闲置不用的土地和厂房,确保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及时进驻。全力支持滩涂管理方式改革,加大司法协调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手段,支持政府在依法补偿的前提下回收全市外包滩涂,实现沿江沿海滩涂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利用,为30万亩滩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造了良好条件。依法立案受理了启亚、惠港船务公司的破产清算案,积极利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整合资源,力争使其重获新生。
——破解发展阻力,保障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成立服务沿海开发领导小组,利用司法手段破解阻碍发展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保障了盖天力制药公司股权转让、“吕鲜”知名商标出售、华能启东风电场建设等项目的顺利进行。积极贯彻上级法院司法强制搬迁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协调手段化解征地拆迁纠纷,有力保障了汇龙镇安置房建设、吕四中学搬迁等重大民生、公益项目建设。在国家重点工程崇启大桥建设过程中,对一名拒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依法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了大桥建设顺利推进。
——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新进展。实施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总结行政争议发案情况,分析行政执法和审判中的困难与不足,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均超过“法治县市”创建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入企巡回宣讲法律法规30余场次,有效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实施失信企业公开曝光制度,公开曝光部分涉诉企业失信行为,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创新发展”的要求,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并最终获得最高法院批复同意,为保障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延伸审判职能,致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多项举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法庭创新阵地建设。针对园区建设的司法需求,在滨海工业园区增设近海人民法庭,法庭总数达到4个,整体布局日趋合理。深化“和谐乡镇”和“庭所、庭队”共建,推动人民法庭成为辖区镇乡综治成员单位。建立法官驻村驻企联系制度,将法官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对象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各镇乡、企业,通过定期走访联系对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315个,指导、参与民间纠纷调解186次,排查重大矛盾纠纷20余个,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普遍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实现了巡回审判工作扎根基层、深入群众、惠及百姓的目标。
——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和市区街道办设立“退休老法官工作室”,不断完善退休老法官“返聘”工作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外,“老法官”每人年均调解案件达200件,办案总数占全院诉前调解案件数的30%,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肯定。对连续举办十八年的“幸福家庭讲习班”进行创新完善,分别就子女抚养、夫妻情感、赡养老人等问题举办讲习班,并会同妇联、民政局、大调解中心等单位开展“构建和谐幸福家庭工程”活动,得到南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南通中院、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妇联三家单位联合发文推广我院“幸福家庭讲习班”工作模式,《人民法院报》、《南通人大》等多家报刊杂志对此予以了报道。
——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程序,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改变司法建议发送多、跟踪少的现象,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应有的作用,共发送司法建议49条。2011年3月,针对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司法建议,市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各部门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从根本上减少了信息公开类行政纠纷的发生。该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2011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四、狠抓自身建设,倾力打造公正廉洁形象
四年来,我们以“制度建设规范年”、“作风建设强化年”专项活动为抓手,从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等方面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以规范管理树形象。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实施随机分案制度,规范立案变更程序,避免立案、分案环节上的不当干扰,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产生。实施“不干扰办案承诺”活动,人人签订承诺书,减少人情对案件审理的影响。严格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出台《外出办案人员廉政规定》,落实办案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杜绝法官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现象。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定并严格执行刑事量刑、民事定责的标准,严防同案异判等现象发生。坚持定期轮岗制度,对重要审判业务部门实施定期轮岗,有效防范不公不廉行为。
——以改进作风树形象。加大作风督察力度,完善院领导带队、纪检监察主导、廉政监察员参与的督察机制,发现、解决作风不规范问题,有效提升督查工作实效。深入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和“法官结对困难群众”活动,组织干警走访村居、农户,全院共结对帮助困难群众78人,捐助款物10万余元,解决群众生活、工作困难32件。继续推行预约开庭、上门送交执行款制度,为诉讼群众提供方便,共上门送交执行款物价值150万余元,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3万余元。
——以提升能力树形象。加大干警培训力度,四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3000余人次。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每年组织法官开展办案竞赛、审判知识考核、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组织书记员开展速录比赛,组织法警参加警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有效提升全院干警业务技能。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在庭长、审判长中选定青年干警导师,通过言传身教,切实提升青年干警执法办案能力。重视司法调研工作,积极动员干警参加学术论文讨论和典型案例编报,在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0年卷中,有6篇典型案例被录用,录用数列全省基层法院之首。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促进法院健康发展
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始终把加强司法公开、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促进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力度。认真贯彻《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举办“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央电视台、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和群众采访、旁听庭审,实地考察法院,让公众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积极推行法庭庭审“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显示”工作,稳妥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坚持执行公开,将执行强制措施启动标准、执行财产评估拍卖程序、执行款物交接规定等纳入公开范围,杜绝暗箱操作,提高执行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先后就民事审判和执行两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加以整改落实。积极开展“集中走访月”活动,落实法官与代表定向联络制度,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8次,走访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369人次。建立公开透明的庭审评议机制,人大代表评议案件庭审优秀率达98%。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186人次,旁听重大案件75人次,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 55人次。
——大力拓宽接受监督途径。积极推行法官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制,随案发放廉洁司法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监督。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通过改变陪审模式、参与案件执行和信访接待等工作,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有力推动了司法民主建设。积极接受上级法院的司法巡查和业务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通过院长接待日、政风行风热线、纪检监察举报电话等载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涉诉网络舆情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网民司法关切,实现网民与法院沟通的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四年来,市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获得“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60余个省市级集体、个人奖项,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级机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干警能动司法理念还不牢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少数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司法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扰乱司法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领跑沿海、融入上海、包容四海”的战略定位,以服务大局为重心、以和谐司法为主线、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素质提升为保障,着力固本强基,实现科学发展,为启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在服务发展上推出新举措
加强对“桥港新时代”下社会形势变化的分析研判,紧紧围绕沿江沿海开发战略,以吕四大港等重大工程、沿江船舶工业带等重要产业、群体性纠纷等热点现象为司法保障的着力点,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城市建设中涉重大民生工程、公益事业的司法强制搬迁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全力保障我市“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的顺利推进。积极开展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涉诉情况调研,妥善审理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服务、企业破产等纠纷案件,找准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落脚点和结合点,把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落到实处。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力度,在天汾电动工具园、滨海工业园等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通过案件审理、举办知识产权讲座等方式强化企业品牌和技术保护意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妥善审理涉及现代都市农业项目建设中的招商引资、土地流转纠纷,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三农”工作的主动性。
二、进一步拓展审判职能,在管理创新上谋求新成效
健全退休老法官“返聘”制度,充实诉前调解工作力量,力争将80%以上的物业纠纷和邻里纠纷化解在诉外。构建立体式便民诉讼网络,在各镇乡、偏远地区的村级服务中心和沿江船舶带等外来人口集中的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及时、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的目标。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整合院内外的资源,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法庭,健全“情法并施、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加强对刑释人员回访与安置帮教工作,降低缓刑人员再犯罪率。注重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在和谐司法上开创新局面
高度重视涉访群众合理诉求,继续转变处访方式、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做好涉诉信访群众的息诉罢访工作。健全信访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消除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风险。进一步健全“大信访”工作格局,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多渠道化解信访纠纷。继续深化调解工作,优化调解机制,丰富调解方法,不断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继续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促进均衡结案。坚持关口前移、触角延伸,不断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努力实现涉诉矛盾纠纷从事后调处到源头化解的根本转变。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在固本强基上实现新发展
突出人民法庭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推行镇乡发案每月通报、每季分析和年度报告制度,帮助辖区镇乡党委、人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区域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坚持实行“法官下沉、案件下移、政策下倾”的措施,更加注重基层法庭建设,争取年内完成吕四、近海两个法庭标准化办公场所的新建工作,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前沿阵地”作用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深化“和谐共建”活动,通过“庭所、庭队共建”、镇居村居法官网络建设等途径,加强法庭与辖区镇乡、村居、企业、学校等单位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法庭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争创南通五星级人民法庭和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五、进一步深化自身建设,在公正司法上铸就新形象
以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坚持用审判管理、院务管理、队伍管理“三大管理”统揽全院工作,不断深化法院自身建设。强化审判质效意识,按照“优化弱项指标、强化重点指标、精化亮点指标”的审判管理总体工作思路,明确案件承办人及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完善审判业绩考评机制。继续加强院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各项院务管理制度,全力提高机关政务运转效率。突出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进一步抓好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树立“文化强院”理念,完善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提升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形成浓郁的法院文化氛围。加大干警培训力度,提升干警执法办案、纠纷化解和群众工作能力,确保法院干警公正高效履职。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市人民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奋进,认真履职,以更积极的姿态、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启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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