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城市软实力建设”,扎实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市“实现沿海开发新突破、勇当沿海开发排头兵”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3257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221件,发回改判率、执行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继续在南通基层法院中保持领先。共获得集体、个人省级奖项9个,南通市级奖项17个,其他各类荣誉40余个。
一、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化解矛盾为工作主线,充分履行审判职责,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秩序。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66件,判处罪犯70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5人。一是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涉黑案件105件222人。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犯罪等共7件30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过失犯、未成年犯等轻罪被告人,着重体现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共对195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依法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的协调力度,在促使犯罪行为人改过自新的同时,积极帮助被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赔偿。三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列实行规范量刑的罪名、细分规范量刑的要素,有效规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量刑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二)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确立“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强化和谐诉讼理念,积极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8257件。一是健全多元化调解格局。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多层次的民事纠纷调解格局,强化诉前、立案、审理等各个阶段的调解工作,全年调解、撤诉案件达6478件,调解撤诉率达78.45%,同比上升4.6%。二是充分发挥裁判导向作用。在坚持依法、自愿调解的同时,针对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数量众多,利益诉求多样,调解难度大的情况,注重以判促调,以个案判决引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促使用工单位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落实“同命同价”原则,切实维护了不同身份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利用各种司法手段和法律规则,促进公平交易,维护经济秩序,为永安纺织、海四达、农村信用社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400余万元。
(三)强化行政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7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4件。一是全面强化行政争议协调工作。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达54%,成效显著。如陈某等三人不服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一案,法院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成功化解该案,陈某还自愿撤回了与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吕四港镇政府,在上级法院的涉及1200多万元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协调解决不仅减少了讼累,也为吕四港开发的顺利推进作出了贡献。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反馈和考核,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法治县市”的创建要求。三是实施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总结行政争议发案情况,分析执法和审判中的困难与不足,形成书面《报告》并向政府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促使行政机关积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得到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不断提升执行成效,全力保障权利实现。严格落实各项执行制度,提升执行成效,全力实现执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案件4280件,执行标的到位额为35860余万元。一是不断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各界配合的长效性执行工作格局日益完善,有效化解了涉及50余名农民工、400多万元的中江公司出国劳务群体纠纷案、吕四“8.6”爆炸赔偿案等一批执行难案。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依法处置了3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促使他们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建立失信企业信息备案制度,强化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全力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丰富执行举措。充分利用执行110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有效执结了一批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执行难案,保障了110余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探索执行财产调查、限制出境等执行方法,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坚持“和谐执行”理念,注重执行强制措施的灵活运用,积极探索以物抵债、分期执行、延期履行等人性化执行方式,提高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要求,在全面掌握执行积案数量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的工作方式,强势推动继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深入开展,共清理、执结积案456件,执行标的额3670万余元,清积案成效突出,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
二、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依法能动司法
市人民法院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建强服务平台,优化推动发展的司法环境。年初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院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服务沿海开发领导小组,探索研究司法服务的有效机制,切实提升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坚持重点企业涉诉案件报告制度,慎重把握裁判尺度,在平等保护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审判效果,如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在上市关键时期遭遇诉讼,我们予以充分关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诉讼对公司上市的不利影响。建立特殊个案法律适用的报告制度,针对企业改制、资产出售、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个案诉讼,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审核把关作用,有效实现了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立案审查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运用诉前调解、司法建议等方法预防矛盾升级,妥善处理了合作、南阳等地的涉及数百人的土地流转群体性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推行快捷服务,增强推动发展的保障力度。对涉及基础建设,电子信息、船舶和重大装备、临港产业等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诉讼纠纷,实行快立案、快审判、快保全、快执行,确保司法保障优质高效。如惠萍镇政府与袁某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到崇启大桥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市人民法院全力克服强拆可能遇到的风险与困难,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对案件的审理和先予执行,排除了影响大桥建设的障碍。
(三)开展司法指导,提供推动发展的智力支持。完善主动服务制度,由院、庭长带队,定期走访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相关企业发放《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书》,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克服发展困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指导;对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潜在的诉讼风险,及时向相关企业作出必要的提示,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积极搭建平台,组织行业性的司法研讨活动,提高双向互动的层次和深度,先后与金融业、建筑业、船舶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开展交流,在贷款担保审查、规范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防范经营风险、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依托审判执行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为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作出了贡献。
(一)全面推进共建活动,防控消解社会矛盾。开展镇村、社区和谐共建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共建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共组织法官下基层15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16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密切关注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7条,提升了相关组织的社会管理水平。如我们针对建设工程设备审核登记不严的情况,发出了完备登记程序、强化手续复核、排除安全风险的司法建议,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积极回应。强化法院、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协同化解信访矛盾的联动机制,整合各种优势,用足各种资源,实现涉诉信访矛盾纠纷的有序化解。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130余人次,处理来信177件。认真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逐一清理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存案,化解成效突出,上级交办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进京访化解率均达100%,得到上级法院表彰。
(二)突出诉调对接工作,强化纠纷化解合力。构建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调处纠纷150余起。发挥巡回法庭工作优势,积极协助村级组织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不断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治,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加强与交警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的协作,着力提升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矛盾化解成效,三类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比民事案件调撤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
(三)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创建诉讼服务中心,主动为当事人提供包括诉讼指导、风险告知、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审查、诉讼保全、案件查询、判后释疑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制度,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讼累,诉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计4152件,案件平均处理天数仅为7.8天,有效提高了纠纷处理效率。继续推行预约开庭制度、巡回审判制度、上门送交执行款制度,努力为诉讼群众提供方便,共下乡巡回审理案件56件,为当事人上门送交执行款物价值22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免收“三养”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缓、减受伤致残等暂无支付能力的当事人的诉讼费,共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3.2万余元。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综合能力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反腐倡廉、机关效能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
(一)坚持理念教育,强化干警思想素质。系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培养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思想素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陈燕萍”活动,引导干警将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培育干警积极向上的职业态度,引导干警在法治建设中思考自身前途,在为民谋利中实现人生价值,不断强化干警的奋斗精神。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廉洁司法。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廉政规定,强化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严格实施廉政评估制度、提醒教育谈话制度、家属共建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提高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年”专项活动,围绕办公秩序、庭审规范、亲民作风等各个方面,全面排查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涵盖55个考核点的《日常管理若干规定》。强化督查考核,开展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活动100余次,纠正作风不规范问题20余个,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开展贯彻“五个严禁”推进月活动,逐一排查廉政岗位风险,并实施随机分案、委托拍卖机构摇号确定制度,出台《诉讼收费管理办法》、《外出办案人员廉政规定》,进一步严密了防范措施,堵塞了廉政漏洞。
(三)坚持能力建设,提升队伍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改善培训效果,增强干警的矛盾纠纷解决能力。实施青蓝工程,发挥资深法官在青年法官培养过程中的传、帮、带作用,促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积极开展优秀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加快培养步伐,努力实现法院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共选拔26名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受训和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能力建设的强势推进,有力地提高了法院队伍的整体司法水平。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呈现出调解撤诉率高、服判息诉率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高和上诉率低、发回改判率低、投诉率低的“三高三低”良好态势。
(四)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司法透明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40余人次。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月”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0余人次。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力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监督审判活动方面的独特作用,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随案发放监督卡一万余份,广泛征询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网络舆情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网民提问,提升法院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对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司法审判管理、司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一些干警的司法能力不能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形象的树立,等等。同时,我们的司法工作仍面临着一定困难: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审判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司法安全形势严峻,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多。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与克服。
2011年工作思路及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市委“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战略目标,以有效保障发展为目标,以软实力建设为重点,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努力为启东率先完成基本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不断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审理好在“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创新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金融投资、商贸、物流、消费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强化司法审判的导向功能,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经济资源向战略新兴产业转移。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帮助那些资金周转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深入组织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将联系工作重点放在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联密切的企业,加快推进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
二、不断增强和谐司法能力,尽力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对矛盾纠纷的发展态势保持高度清醒的认识,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认真抓好诉前调解工作,尽量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讼外;强化预警能力,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全力化解涉重大项目纠纷、群体性纠纷等重大敏感纠纷。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纠纷的息诉工作,以深厚的感情、极大的耐心、严谨的作风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努力减少重复上访。
三、不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着力突出为民司法根本特征
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简易审理等工作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强化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切实把司法维权作为服务群众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实抓牢。
四、不断增强管理创新能力,努力提升参与社会建设水平
加大对违反诚信行为的制裁力度,坚持和完善典型案例宣传制度,倡导社会诚信。进一步深入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落实有效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方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少年司法工作,积极参与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及时掌握、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重点领域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发布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开展联合调研、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座谈会等方式和途径,促进行政机关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五、不断增强队伍管理能力,倾力打造公正司法满意形象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的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干警的把握大局能力、稳控社会矛盾能力、认识社情民意能力和准确运用法律能力。突出青年法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以制度构建为抓手,以强化督查为重点,以责任追究为保障,切实把公正廉洁司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深化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法官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态度亲民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举措,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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