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6日在启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石汉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市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统揽审判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着力突出公正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建强队伍四大主题,负重奋进,甘于奉献,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充分满足社会需求,为建设“桥港时代”新启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南通市“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文明行业”,启东市“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共获集体奖项14个,另有25人次分获各种奖项。
一、严格公正规范司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能
一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1056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188件,创历史新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了“三升三降”的佳绩:全年总结案数上升7.9%,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上升10.6%,调解撤诉率上升6.7%;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19.7%,发改率下降11.8%,投诉率下降9%。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打击暴力型、累犯型、团伙型、涉黑型、侵财型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并适时举行公开宣判大会,有效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认真执行罪刑相当的量刑原则,严格审查自首立功情节,从严控制对职务犯罪人员缓刑的适用,全年共判决职务犯罪11件13人,其中判刑后收监执行的7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依法从轻判处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及过失犯罪人员,突出了刑罚的教育功能。实行少年罪犯“圆桌审判”制度,营造温馨的审判氛围,联合学校、社区、警署、家庭共同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少年罪犯的成功转化。
(二)积极调处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市人民法院以审判公开、程序规范为依托,以“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为目标,以限制自由裁量权为抓手,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标准,严防错案的发生,使民商事案件上诉率下降到6%以下。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借助“诉调对接”网络,扩大参与调解的主体,提高调解过程的开放度、透明度,并始终坚持当事人自愿和不损害案外人利益的调解原则,防止因调解不当而导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失衡,调解成效显著,全年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1.69%。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调处纠纷的作用,借助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群众工作经验,提高调解成功率,全年民商事案件陪审率达到81%,居南通市前列。
(三)支持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行政诉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案件总量已连续多年居南通市前列。去年审理的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权属、社会保障两个方面。根据行政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纠纷较难化解等特点,市人民法院准确把握案件的成因、争议的焦点,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事实、法律依据与执法程序,找准有利于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和缩小诉讼双方差距的平衡点,加强协调、审慎判决,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赢。
(四)加大执行力度,推进规范执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优化执行运行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执结案件3690件,执行到位标的19327.23万元。200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此后,市人民法院围绕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按照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穷尽一切执行财产的标准,采取媒体曝光、司法制裁等方式,惩治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努力做到应执尽执。坚持“教育在前、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调整履行期限与方式,促成当事人协商解决案件。关注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维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存需要,防止危及社会稳定。落实更换执行和责任追究制度,消除执行不力、贻误执行时机等现象;完善中止案件恢复执行报批制度,严格执行款物发放程序,对执行行为实行有效监督。
二、围绕大局强化服务,推动科学和谐发展
市人民法院自觉地将司法权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审判服务的主线,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一)妥善审理金融案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2008年,共审理以金融机构为原告的各类案件590件,涉案标的8328万余元,共执行以金融机构为权利人的各类案件339件,执行标的5252万余元,减少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比例。注意审理、执行好与金融机构债权相关联的案件,增强贷款使用者的还贷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债权受偿率,同时,帮助占用巨额贷款的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防范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二)积极保护支柱产业,支持发展地方经济。机械制造业、电动工具业、船舶制造业、医药化工业等是支撑启东发展的重要产业。市人民法院高度关注重大支柱产业的发展,高度关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诉讼案件,通过统筹和平衡各方利益,想方设法为企业排解纠纷,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通过举办研讨会、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引导企业强化对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和规范合同内容,防止发生纠纷,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决服从大局需要,协助推进重大项目。市人民法院主动将审判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慎重、稳妥地运用审判执行权,为发展大局提供必要的司法服务。在审理江海联动开发等事关启东经济发展大局的系列案件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统筹大局需要和个体利益,强化调解,快审快结;在实施与道路建设、城市改造、学校建设等有关的司法强拆时,周密部署,配足力量,坚持调解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提高了一次执结的成功率。经过市人民法院的努力,大量纠纷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决。
(四)有效拓展服务空间,创建文明和谐社会。开展巡回审判和上门调解,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审理离婚、赡养等农民看得清、听得懂的案件,宣传法律,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会同镇村干部及时调处家庭邻里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提高农村的社会和谐度。全年共巡回审判、上门调解89次。面对主要由司法强拆而形成的信访压力,市人民法院树立“有理推定”的工作理念,采取“以我为主,巧借外力”的工作方法,强化领导责任,有效压降重复上访的数量。截至目前,28件重访案件中,息访的16件,得到稳控的8件。
三、突出司法维权功能,保障群众基本民生
2008年,市人民法院十分关注涉及基本民生的案件,以群众利益为重,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改善审判、执行的社会效果,尽最大可能纾缓民艰。
(一)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合理的举证原则,减轻劳动者的证明责任,确保劳动者不因举证能力较弱而败诉。加快劳动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办案速度,加强法律释明工作,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雇主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把劳动者的权益落到实处。全年共审理、执行劳动争议、雇员受害赔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案件310件,大大改善了劳动者的生活境遇。如某玩具厂拖欠97名工人工资一案,我院及时受理,当即调解,使工人的权利得到了维护,使一起群体性纠纷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尊重和平等保护生命健康权。针对当前因城乡收入差距而形成的“同命不同价”的法律现状,强化平等保护的观念,通过司法手段的运用,消除或减小城乡不同主体间的权利差别。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员,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确定相关赔偿项目;对无法比照城镇居民标准取得赔偿的农民,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上予以适当照顾,尽量缩小与城镇居民的赔偿差距,体现社会公平。
(三)保障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利益。市人民法院在惩罚犯罪的同时,高度关注受害方利益的维护,把被告人退赃、先行赔偿受害方损失作为从宽量刑、适用缓刑的重要前提。对受害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刑事和民事审判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互通信息,使受害方的利益得到更为充分的保护。执行机构加大对涉刑赔偿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用足执行手段,提高了受害方获赔的比例。全年共办结因犯罪行为而引起的赔偿案件116件,受害方受偿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赔偿类案件。
(四)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严格执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共为258名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6万余元。加强对特困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全年共为因伤致残又未能获赔的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33000余元,缓解了群众困难,缓和了社会矛盾。如家住吕四港镇的朱某,在务工时摔成植物人,朱某妻子因不能得到赔偿而占据在被执行人胡某家中,矛盾十分激化,市人民法院查实胡某暂无履行能力的情况后,向朱某发放了6000元执行救助基金,既帮助了朱某一家,又减少了两家的对抗,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
四、稳妥推行改革举措,优化司法运行模式
市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立足基层、贴近实际、稳中求变,健全完善了多项工作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行判后释明制度。有些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难以理解法院的裁判;还有一些当事人仅知道抽象的法律条文,不了解司法实践的裁判规则,因而盲目上诉,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增加了自身的诉讼成本。为改变这种情况,市人民法院一方面加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另一方面推出了判后释明制度,由法官就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向刑事被告人、败诉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答复,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诉。
(二)建立审执协作模式。市人民法院立足执行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打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能界限,建立了审判执行协作的工作模式。审判部门能够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效防范了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关注裁判结果的确定性,有效避免了执行内容有争议及无法执行等情况的发生;全面提供当事人的各种信息,保证了执行措施的正确实施。各审判部门还能及时接受义务人的自觉履行,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三)创建执行联动机制。自2007年底开始,市人民法院为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方案。2008年9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南通市首个以党委名义下发的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文件,标志着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多部门参与的社会化执行格局在启东正式形成,标志着以征信体系、信息反馈体系、协作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为支撑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正式建立,大大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2008年,市人民法院完善了司法建议工作机制,规定了司法建议的准用条件及审核、备案和信息反馈制度。一年中,先后就某集贸市场顶棚不符合质量标准、某经营企业违规销售限制流通商品等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了重要信息。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社会公信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教育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在很多方面取得了进步。较为明显的是,绝大多数干警的宗旨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工作作风得到较大改善,奉献意识得到显著增强。2008年,民商事审判部门人均结案数高达200余件,办案最多的达到了312件。正是靠着干警的顽强拼博,市人民法院克服了案增人减、人案矛盾十分突出的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极少数干警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声誉。面对沉痛的教训,市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刻认识到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去整顿队伍,修复受损的形象。
(一)反思队伍现状,发现症结所在。市人民法院反思认为,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极少数干警放松学习,缺乏自律;领导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轻队伍的倾向;政治思想工作的方法相对单一、针对性不强;评价机制不够科学,没有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极少数干警的司法不廉现象。经过深刻反思,我们对队伍现状有了一个基本正确的判断,也明确了队伍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二)开展纪律整顿,净化法院队伍。从去年9月开始,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全体干警认真查摆问题,全面接受“体检”。开展廉政共建活动,召集全院干警及家属听取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用发生在身边的惨痛事例,警示干警,促成家属协助法院监督干警。通过整顿,增强了干警的腐败成本意识,纯洁了干警的思想,全院干警逐步走出了低迷状态,增强了工作积极性,使第四季度办案总数达到了3862件,占全年办案数的35%。
(三)加强政治建警,健全廉政制度。市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三新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活动,坚定干警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司法理念。采用多种教育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务实性,对干警进行人格强化教育,告诫干警注重小节、注重初始、注重自律,恪守基本道德准则,严守各项审判纪律,从源头上防范职业风险。健全廉政信息收集制度,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通道,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违规法律服务人员“黑名单”制度,切断他们与法官的利益关联和不当交往;执行回访当事人制度,提高回访比例,打消干警“犯错不曝光”的侥幸心理;落实轮岗制度,对口碑不佳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
各位代表,市人民法院在过去一年中,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极大的关心和鼓励,得到全市人民的热忱帮助和全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审判权的高度分散,法官需要更加严格的自律,市人民法院绝大多数干警是称职的,极少数不廉失范的干警,不能代表市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我们不讳言缺点,我们更愿意用加倍的努力,来赢取你们和全市人民的信任。
六、努力争创全新业绩,满足社会司法需求
2009年,是全市上下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一年,也是市人民法院重振旗鼓、励精图治、再谱新篇的一年。全院干警将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强化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增强把握大局的能力、稳控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社情民意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以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稳定为根本,切实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水平,在新的一年创造更大的新业绩。
(一)努力提高保发展促和谐的水平。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原则,着力增强司法的能动性、有效性,满足全社会的司法需求。自觉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审判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提高全社会对司法的满意度。依法发挥职能作用,打击犯罪,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保障权利,推动发展。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三角债”、企业破产等案件,为确保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积极探索新时期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各类争端,促进社会和谐,把司法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
(二)牢固确立队伍建设的核心地位。深刻认识廉洁、公正、规范司法的重大意义,突出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重要地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能力出众、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法院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基本载体,切实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完善廉政制度体系,严格“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把责任追究作为保障制度推行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强化制度功能的发挥。坚持科学的评价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能、勤、绩相统一、廉洁第一的标准选人用人,把审判资源整合到最佳状态。教育干警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提高审理、执行复杂案件的水平,增强司法的公信力。
(三)不断增强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业绩考评机制,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保持领先位置。健全大案、要案全程跟踪和指导制度,确保裁判结果公正合法。建立自由裁量权监控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循序建立审判信息公开制度,增进群众对司法的了解,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拒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功能,提高执行工作社会化程度,改善执行的外部环境;全力清理执行积案,实现能执尽执的工作目标,维护法制权威。
(四)继续加大保障民生的工作力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司法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加强诉讼指导,帮助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落实好诉讼费减、缓、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等有力措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邮寄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预约开庭等形式,方便群众诉讼;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统一救助标准、创新救助方式、扩大救助范围,充分显现司法救助的综合效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人民法院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百万人民,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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