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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

 
2014-01-13 11:33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打印

【诉讼指南】

诉讼费用

――——打官司要依法交纳一定的费用

 

 

1、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当事人应向法院交纳以下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 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案件受理费包括哪些?

案件受理费包括: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当事人应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后7日内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7日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申请缓、减、免交的,或者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

4、财产类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5、离婚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 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被侵害的案件, 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上述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7、其他非财产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8、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 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类案件的标准交纳。

9、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10、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异议不成立的,需要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上述情形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11、哪些情形可以交纳部分案件受理费? 部分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是: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 理费;

4)被告反诉(即被告同时告原告)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 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按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按照不服原审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2、哪些情形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1)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13、申请费包括哪些?

申请费包括: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 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 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14、申请执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 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尚未确定的案件,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并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15、申请支付令需要交纳多少费用?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16、申请公示催告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每件交纳100元。

17、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每件交纳400元。

18、破产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高不超过 30万元。

19、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的哪些费用需要当事人支付?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 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交纳。

20、当事人是否需要支付鉴定费?

诉讼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 舶监管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支付。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 定由当事人直接交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21、双方当事人如何负担诉讼费?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申请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协商负担: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申请人负担:申请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人民法院决定负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22、对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有意见怎么办?当事人不能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 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 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23、裁判结果出来后,人民法院需要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给当事人的,如何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还预交诉讼费用,应在收到生效裁判文书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退费理由和金额、申请人的名称、开户行名称(应具体明确到支行)、银行账号或银行卡卡号等。如指定非交款人为收款人的,应当出具代理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所提供的退费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均应由原交款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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